北京:从事网络货运经营应具备全程追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
发布时间:2026-10-06 19:35 浏览次数:次 作者:
原标题:北京:从事网络货运经营应具备全程追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
12月18日,北青-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,近期《北京市网络货运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度》实施意见(试行)公开发布。
根据实施意见,申请办理网络货运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1.取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。
2.具备《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
3.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的规定,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、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、驾驶员和车辆资质登记查验制度、托运人身份查验登记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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